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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下台内幕
腐败统治在台重演
 
 
抗战胜利后,台湾同胞沉浸于重回祖国怀抱的喜悦之中。“从50年殖民地的桎梏解放出来的人民,已经兴高采烈而至得意忘形”,“岛民似一日千秋,又像孤儿等待着温暖的母亲般的心情等待着祖国军队的来临”。然而迎来的却是一批贪官污吏和恶习败纪的军队,国民党政府在接收台湾时的种种倒行逆施,给台湾同胞带来蒋介石与宋美龄接受欢呼新的灾难,以致台湾同胞对国民党政府由希望转为失望甚至绝望。
在日本帝国主义的统治下,台湾同胞每时每刻都盼望回到祖国的怀抱。由于两岸长期隔离,台湾同胞对祖国的情况很不了解,尤其对国民党政权的反动本质没有认识,因而对国民党的接收人员给予了英雄式欢迎。10月5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兼警备司令部前进指挥所主任葛敬恩率80余人飞抵台湾,受到台湾人民的热烈欢迎。10月17日,国民党部队在基隆登陆,受到来自各地久候的民众欢迎。登陆部队进入台北后,30万市民夹道欢迎,并高唱《欢迎国军歌》:台湾今日庆升平,仰见青天白日清;哈哈,到处欢迎,哈哈,到处歌声;六百万人同快乐,箪食壶浆表欢迎。10月25日,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市公会堂(中山堂)举行,台澎地区的受降代表由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担任,陈仪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会场外的广场上,被前来争睹盛况的民众挤得水泄不通,群情兴奋。为了欢庆回归祖国,台北市社会各界举行了盛大的纪念游行。全省上下,到处张灯结彩。这种热闹感人的场面,足以用“如醉如狂”来形容。然而,没过多久,这种回归祖国的“狂喜”却被失望、仇恨所取代。原来国民党根本就不是他们心目中的“孙中山的继承人、抗日英雄”,而是一群极尽贪污腐败之能事的官僚集团。
在日本殖民统治时期,日本帝国主义为了加强对台湾同胞的统治,在台湾设置了“台湾总督府”。总督府集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掌握了对台湾同胞生杀予夺的大权。在台湾同胞眼中,总督府是反动、专制统治的象征。然而,国民党收复台湾之初,不设省政府反设一个集行政、立法、司法、军事大权于一身的行政长官公署,这套制度等于是照搬了日本治台的“总督制”,使台湾同胞产生了“总督制度复活”的错觉。而国民党反动政权在接收台湾之初的种种腐败行为,更令台湾同胞极度不满。
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后,虽然名义上给台湾人民参政的机会,而实际上却以台湾人受日本奴化教育太深,又不懂中国普通话为借口,把许多台湾人排斥在中高级职位之外。在行政长官公署9个处的18个正副处长中,只有两个是台湾人;在高级公务员当中,台籍人士所占的比例也很小;在县市长方面仅有3位是台籍人士(台北市长游弥坚、新竹市长刘启光、高雄县长谢东闵),且都是曾到大陆求学或工作再返回台湾的“半山”。国民党从日本人手中接收过来的各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也均由大陆人掌控。此外,许多接收大员还在机关之内大搞“牵亲引戚”的用人作风,将台湾人从职位上撤下来,由一些毫无技能的“滥竽之辈”补缺。如农林处检验局局长叶声钟把一位具有30年经验的台籍技正弄走,然后由自己的姨太太来补缺;高雄市工业专修学校的一位刘姓校长,竟以不识字的岳父充任教员等等。不仅如此,即使有幸保住工作者,虽然做同样的工作,大陆人的工资要比台籍人高出许多,并享有后者不能享有的其他补助。久而久之,当然会引起被排挤在工作之外的失业者及受歧视者的内心不平。
国民党到台湾后由接收变“劫收”。从1945年10月到1947年2月,国民党共接收日本驻台的机关财产、企业财产、个人财产110亿元旧台币,各县市30%的房屋和占全省耕作面积20%以上的土地。这些企业、银行、房屋和土地,有很大一部分是日本殖民者从台湾同胞手中抢去的,本应酌情还一部分给原主,但国民党的接收大员却照单全收,台湾人无缘置喙。此外,一些接收大员到台湾专门接收金条、洋房、汽车、小妾和高位,中饱私囊,时人讥之为“五子登科”。五子意指:金子、房子、车子、位子、女子。对于接收大员们的“劫收”丑态,记者唐贤龙在“2·28事件”后不久,于南京出版的《台湾事件内幕》中是这样描写的:“自从国内很多人员接管台湾后,便抢的抢、偷的偷、卖的卖、转移的转移、走私的走私,把在国内劫收的那一套戏码统统都搬到了台湾”。吴浊流在小说《波茨坦科长》中则是这样描绘的:小说男主人公范汉智,向他的新婚台湾妻子说:“台湾真是好地方,从重庆只穿一套西装过来,不久就可以做百万富翁。”这些纪实报告和小说活生生地表现了一些接收大员贪婪、丑恶的嘴脸。
国民党派到台湾的干部,不乏清廉有能力者,但以权谋私、贪污舞弊者众。1946年,大大小小见报的贪污案件屡见不鲜,其中比较大的有:任省专卖局局长的任维钧,被人在《民报》上公开举出证据的贪污金额就高达500万旧台币之多,但依然逍遥法外。行政长官公署秘书长葛敬恩的女婿李卓芝,在任纸业印刷公司经理时,把几部价值数千万旧台币的大机器廉价标卖,暗中又派代理人以极低的价格买入。李卓芝改调台北市专卖局长后,接任者发现此事,便向上级告发,但李卓芝仅被陈仪骂了一顿了事。台湾贸易局局长于文溪,被国民党中央清查团查出贪污事实后,虽移交法院审理,但“钱能通神”,清查团走后,于文溪不久即从狱中放出。虽然于文溪最后被撤职,但在移交工作时,却不仅把日本人留下的清单销毁,而且把仓库里的存货以一些莫须有的名目私吞,如谎称食盐被人民抢去1万担,红土(好鸦片土)被白蚂蚁吃掉70公斤,糖损失数十万斤。不用细想就知道这些纯属谎言,1万担盐需要多少人才能抢去?多少白蚂蚁才能吃掉70公斤鸦片?且白蚂蚁是否吞食鸦片?又如,台北县长陆桂祥贪污5亿元旧台币的弊案被报纸揭发后,还没等到长官公署派人去查,倒是台北县政府突然发生一场大“怪火”,连续烧了两天两夜,先是把会计的账簿单据烧得一干二净,再把捐税处干脆烧光,县政府所有的接收、税据等原始证据全被“火神”收去了,在无据可查的情况下,5亿旧台币就此不翼而飞。贪污盛行,造成台湾同胞对陈仪政权的失望与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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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接收台湾后,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内战,开始对台湾进行大肆搜刮,造成岛内社会秩序混乱,物价飞涨,粮食奇缺,失业严重,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国民党到台后,将从日本人手中接收的237家企业、600多个单位,全部纳入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所属的27家公司来经营。另外,沿袭日据时代的专卖制度,国民党当局不仅将樟脑、火柴、烟、酒等物品全部纳入专卖,由官办的专卖局经销,还将盐、糖、石炭等许多民生物资也由专卖局之外的机构来统一承办,如盐的专卖由“财政部”台湾盐务管理局直辖之台南盐业公司来承办。甚至连毛笔、文具、教科书等都由省教育处主办的台湾书店专卖,各机关团体若不从该店买文具书籍,会计处不予报销。此外,与专卖局互为表里的贸易局、运销局、燃料调剂委员会等官方机构垄断了全岛工业产品的购销与输出,举凡樟脑、米、糖、纸张、木材等重要物资,只有贸易局可以运销岛内外,进口贸易亦然,以致一些违法官商可以从中牟取暴利,受害、受剥削的乃是广大的老百姓,从而极大地激化了台湾民众与国民党政权的矛盾。

1947年7月,蒋介石开始发动全面内战,为准备内战物资所需、征集军粮,将台湾大米输往大陆,加之奸商的囤积倒卖,国民党来台不久,台湾就闹起米荒。最先始于台北市,然后逐渐波及北部各地,之后就是中、南部,一眨眼之间全岛各地都闹起米荒。到了11月底,第二期稻作收成后,不但形势没有好转,反而更趋严重。1937年以前,台湾的大米每斤为011元,抗战期间为016元(配给价格),但国民党接管台湾后,由于实行掠夺性的“田赋征实”政策及将大批大米运往大陆,致使粮价急剧上涨,到1947年1月,大米1斤涨至134元,到2月20日竟涨至40元,国民党接收台湾仅1年4个月,粮食价格上涨250倍,因无米可炊全家自杀之事常有发生。对于台湾米荒的状况,战后初期被派遣来台的记者王思翔于1951年12月在上海出版的《台湾二月革命记》中这样写道:“台湾本来是谷仓,1946年的年产量超过89万吨,供本省人口粮尚有余,但因军用米占了很大的比率,所以今春的米价反而比上海还高,甚至发生饥馑现象。苛敛诛求的结果,加速了农村的破产。被饥饿所迫的人们,年轻的成为小偷强盗,女人当了娼妓,光是盗窃就使牢狱超满额,收容人数超过平常的三四倍。”

据统计,1946年,台湾两季稻收成共640万日石,台湾本省所需食米为500万日石左右,剩余的足可以应付任何意外或灾患。出于内战的需要,国民党政府把从台湾征收的大米和用肥料从农民手中换来的大米,全部运往苏北和华北充军粮了,这才是造成台湾2月中旬米价再次暴涨与危及人民生存的根本原因。由于米价暴涨,大闹米荒,台北出现了一个“反对抬高米价行动团”,在“2·28事件”的前二周(2月13日),即发生了台北市千余人,聚集于华龙山寺口,整队出发游行请愿,要求解决米荒问题。

受大陆通货膨胀的影响,台湾也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陈仪接管台湾后,虽然采取特殊政策,继续使用原有旧台币,让它和大陆币制隔离,以避免受大陆经济混乱的影响。然而,实际上,台湾无法断绝与大陆间的经济关系。战前台湾银行发行钞票约8000万元,1945年8月战争结束时,台湾银行总发行额为143亿元。陈仪来台两个月后,发行额剧增至208亿元,1946年5月增至294亿余元,1946年底增至533亿余元,也即台湾银行的发行额,自1946年6月至同年年底增加18倍。随着纸币天文数字般的泛滥,物价当然也就猛涨起来。台北市50种商品的批发物价指数,1946年比1945年增加260%,1947年又比1946年增加360%。台北市一斤白米的价钱由1945年8月的二毛钱涨到同年11月的12元,再涨到1946年2月的168元,再涨为1947年1月的80元。1945年11月至1947年1月,食品价格上涨63倍。其中最惨的是农民,肥料价格上涨高达270倍。另外,由于当时台币与法币采取的是固定汇率,即1元台币兑30元法币,于是贪官污吏、不法奸商和黑社会分子,便从各种渠道将法币兑成台币,在台套购物资,运回大陆高价售出,使台湾的物资更加匮乏。

百业萧条伴随的是失业人口增加。由于统制经济,剥夺了民间企业的经商自由,加之官吏昏聩无能、贪污舞弊,致使大批官营企业或民营企业破产、关门,直接导致了经济形势的恶化。到1946年底,台湾官营、民营工厂,已有90%停工,造成大批工人失业。据1946年统计,台湾失业劳动者已达80万人,占全岛人口的10%以上。另外,1946年以后,约有数十万的留日学生、退伍军人、军属陆续返台,使得失业问题更加严重。失业人口的激增,形成了社会的重大压力,社会治安迅速恶化,被生活所逼而沦为盗贼的日益增多,“2·28事件”爆发前的二三周,仅台北市大同区一个星期之间发生的偷盗案就有数十件之多。

物资的缺乏,尤其是米粮的短缺,造成民生痛苦与社会不安。此外,国民党当局还漫天要价地向台湾同胞征税,更使人民群众怨声载道。1947年2月中旬,由于粮食缺乏,各地发生了“抢粮暴动”。同时,岛上街头巷尾还出现了嘲笑国民党政权的漫画及宣传。民间开始对国民党的官员或士兵到酒楼、饭馆白吃白喝进行抵制,甚至出现在大街小巷殴打“阿山”(外省籍的贪官污吏)及在偏僻处抢夺军人枪支事件,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发生在苏花公路上的一桩惨案。1947年初的一天,在苏澳至花莲的临海公路上,一辆公共汽车在半途遇上一群军人,这批军人蛮不讲理,要旅客下车,让他们乘坐。司机和旅客不允,这些军人便毒打司机,威胁乘客。司机见状忽然改变态度苦劝旅客下车,司机驾驶满载军人的汽车急速冲向几百丈深的悬崖绝壁,掉进太平洋。群众集体反抗事件越来越多。如1946年上半年发生在高雄市郊区湾仔区内的农民集体抗租事件;1946年10月各地频频发生劳工“反对解雇”的示威罢工,如台湾钢铁公司、高雄制碱厂、高雄水泥厂、台北烟草公司、汽车司机等纷纷举行罢工。甚至连公务员也为要求改善待遇、反对政府拖欠薪金而进行罢工或游行、请愿。学生们则进行罢课,学生的领导者甚至主张用实力来解决问题。


整个台湾,出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紧张气氛。已在各地频频发生的民众反抗的事件或冲突,其累积的结果就是全岛奋起反抗国民党反动政权的“2·28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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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2·28事件”



台湾回归祖国才一年多的时间,台湾同胞的心情已从光复之初欢天喜地的热望变成呼天唤地的失望,甚至濒临绝望,台湾同胞所累积下来对国民党腐败政权的愤怒正在寻找机会发泄。

1947年2月27日黄昏,国民党专卖局查缉私烟的查缉员傅学通、叶根德等6人在台北市延平路一带抄查私烟时,查获一名40岁的寡妇林江迈正在出售私烟,便将林妇的香烟和现款悉数没收。林妇便以生活困难跪地苦苦哀求发还被没收的钱、物,但傅学通等人不但不答应,还以手枪枪柄敲击林妇的头部,以致林妇头破血流,当场昏倒。围观的路人看到这种残暴行为,愤慨地一拥而上,把查缉员团团围住,喊打之声四起。被群情激愤的群众所包围的查缉员一看情况不妙,拔腿就逃,群众则紧追不舍。为逃离群众的包围圈,查缉员便开枪乱射,一个在楼下观看的市民陈文溪被射中,当场死亡,傅学通等则乘群众慌乱之机逃进警察分局。群众看到无辜的市民被射杀,群情更加激愤,蜂拥至警察分局,要求交出杀人凶手以正法,警察却说已把犯人交给宪兵队,民众又赶到宪兵队,宪兵队却说根本没有这个犯人。愤怒的民众又回到现场,将查缉员遗留下来的卡车,连同车上缉获的香烟,全部放火烧掉。

由于案件未得到解决,2月28日清晨,愤怒的群众便举行示威游行,要求“惩罚杀人凶手”。沿途的民众陆续加入,使整个游行队伍达到数万人之多。他们高喊“打倒陈仪”、“打倒贸易局”、“实施台湾高度自治”等口号,并沿街敲锣打鼓通告罢市。全市商行,立即响应,全部关门闭户,学生则全部自动罢课。渐渐地,群众的愤怒情绪已无法控制,游行示威转化为暴力行动。他们行至太平町一派出所前,该所警长黄某欲上前加以制止,受阻而激愤的民众便将其围住痛打,并冲入派出所内,捣毁所有物品。之后,游行队伍又向专卖局台北分局挺进,冲进局内打死该局职员2名,伤4名,并将局内的香烟、酒、家具、现钞,甚至汽车、自行车等都搬到街道上当众焚毁,一时火光冲天,整整一天都没有熄灭。下午,游行队伍又转赴长官公署陈情请愿。由于长官公署四周已经布置了大批武装部队阻止民众接近,激昂的民众不顾哨警的制止就冲了进去。突然公署楼上有机关枪向民众扫射,瞬间6名民众倒地,其中4人丧生,2人重伤,人群便迅速躲闪。但不到一个小时,分散的人群突然疯狂起来,许多激愤的民众对身穿中山装的贪官污吏追打,焚烧他们的汽车,其中为数不少的外省人公务员被殴打,真正的暴动由此开始。

28日下午3时,激愤的民众聚集在台北“新公园”,召开“民众大会”,决议彻底抗争。随即民众占据公园内的广播电台,播送台北缉烟血案的经过,号召全岛人民一齐奋起反抗。这一消息又经铁路站或邮电局的电话,一站一站,一局一局地传下去。3月1日起,事件迅速扩及中南部,两三天内,各地响应台北的行动纷纷出现,全岛各大城市及部分乡镇皆发生骚动,各地愤怒不平的民众攻击官署警局,殴打大陆人,发泄一年多来对国民党政权的怨愤之气。国民党军警人员开枪镇压,各地死伤的消息频频传出。

“缉烟血案”发生后不久,消息便传至基隆,愤怒的民众纷纷起来响应台北市民的起义。2月28日晚,即有市民进攻警察局,宪警及要塞司令部派兵开枪镇压驱散。3月1日,基隆要塞司令部颁布戒严令,市民以罢市、罢工、罢课对抗,全市顿时成为“死市”,只能听到军警鸣枪警告。3月1日至3日,无论市内或郊外,民众与军警的冲突频频发生,造成多人死伤。

2月28日晚,台中市民收听到台北市号召全岛人民起义的广播后,台中市参议会召集台中县及彰化市的参议员举行联席会议,决议支持台北市民起义,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即时改组长官公署,二是即时实施省、县、市长民选。倘若长官公署不接受要求,便立即推动全岛性的罢市、罢工、罢课。3月1日上午,民众在台中戏院召开市民大会,台共领导人谢雪红被推为大会主席。参加大会的民众散会后在市中心举行示威游行,旋即攻击台中警察局,解除警员的武装,扣押局内的枪支弹药。下午,民众又攻击专卖局台中分局,焚毁局内财物后,再前往台中县县长刘存忠的官舍,但遭受枪击,造成死伤数名,民众因而更为气愤,冲入官舍把刘等官员痛打一顿,将其监禁于警察局拘留所。晚上,起义的民众攻陷“七五供应站第四支库”及“第三飞机厂仓库”,扣押了300多支枪支,俘虏了300多名官兵。3月3日,自发性组织起来的各武装队伍,夺取了台中市党、政、军机关,市长黄克立逃逸后被缉获,全市外省籍公务员及眷属300余名则被集中看管。随后,各武装部队经过整合,成立“二七部队”,控制台中地区。

3月1日,事件的消息传到嘉义市。下午3时,由台中南下的三辆卡车载来一批青年,在嘉义中心向聚集的群众报告事件的经过,并呼吁嘉义市民响应抗争行动。市民立即响应,各自编制队伍,以木棍、竹剑等当武器,分头袭击市长官舍与政府机关,殴打官吏,烧毁财物。接着袭击警察局并扣押局内枪械子弹。3月3日,“三民主义青年团”嘉义分团与嘉义市参议会联合举办市民大会,成立“嘉义防卫部”,这是当时全岛最大规模的民众作战部队。下午,嘉义“民众部队”攻击第19军军械库,并控制嘉义广播电台,晚上又攻陷了嘉义市政府。3月4日,“民众部队”约3000人大举攻击国民党军营及政府官员聚集的嘉义中学,经过一番激战,军营被攻陷。国民党军分两路逃走,一队逃向兵器库,另一队则进入嘉义水上飞机场内。民众部队追击败走的国民党军,围攻兵器库,经过一番激烈战斗,国民党军队投降。但国民党军队在投降前把兵器库炸毁,因而“民众部队”未能获得预期的大量武器。3月5日,嘉义的民兵与来援的台中队、斗六队、新营队等联合,合力向水上机场发动总攻击,占领水源地及发电厂,切断通往机场的水电。国民党军队觉得形势愈趋不利乃提议停战,并提出市民应将所携武器全部集中于警察局,向飞机场提供食物等条件,“民众部队”未加细想便答应停战。然而,这只不过是国民党军队的缓兵之计,到了下午,突然出现来自台北的飞机数架,投下大量武器、弹药、粮食等,国民党军队获得补给后,立刻发动反攻,遭遇突然袭击的“民众部队”,死伤300余人而败退,国民党军乃乘胜攻入嘉义市内。于是,两军就在嘉义市内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市街战,双方僵持了5天。由于从台中南下的援军及时赶到,“民众部队”又把国民党军赶到飞机场。在“2·28事件”中,嘉义地区可以说是冲突最严重、战况最激烈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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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下午,台南市面上到处聚集游民学生。至深夜,市区开始骚动,有民众攻入派出所夺取枪支。3月3日下午,各派出所及第三监狱的枪支、海关仓库物品、警察局保安队武器弹药全为青年学生所接管。3月3日晚,来自台北的青年呼吁高雄市民起义,高雄市民随即响应,围攻警察局、派出所,没收大量枪支弹药。3月4日,“高雄市三民主义青年团”台湾人团员全部起义,许多青年学生公开1949年,国民党撤退台湾武装反抗。3月5日,青年、学生聚集于高雄中学,并编成部队,分头攻击宪兵部、陆军兵器库等,获得大量枪械、子弹,并俘虏了700余名国民党官兵。除了在寿山的“高雄要塞司令部”之外,全市的军、政机关均为民众军所控制。全市外省籍公务员逃入“高雄要塞司令部”。青年、学生与宪兵驻军双方发生激烈的冲突,学生死伤很多,学生最后弹尽援绝,趁黑夜突围逃出。

除此之外,新竹、屏东、宜兰、花莲、台东等地也发生了武装暴动,市民攻击警察局、驻军、官舍,抢夺武器的事件。

以上各地起义、暴动,性质并不一致。有些地方确是武装反抗,如嘉义的“民众防卫部”、台中的“二七部队”,高雄的青年学生兵,但有的地方却只是民众自行维持地方治安。在各地的行动中,参与的民众也相当复杂,包括青年学生、失业者、地方领袖,但也有地方流氓混迹其中。

由于不了解祖国大陆的现况,很多台湾同胞不可能把陈仪政权中的贪官污吏和自大陆来台工作的中下层职员区分开来,广大台湾同胞和国民党政权的阶级矛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一度转化为“本省人”和“外省人”的省籍矛盾。因此在“2·28事件”中,各地部分愤怒的民众看到外省人就殴打,使许多无辜的平民百姓遭到池鱼之殃,结果是原先作为反抗对象的高官丝毫无损,遭殃的反是小公务员、商人、妇孺。另一方面,也有许多台湾人,在动乱中保护大陆人,或救助受伤的大陆人,也有不少“外省人”同胞认识到这是一场“打错了”的悲剧。

据研究,在事件中痛打外省人的,多数是台湾本地的流氓和从海南被日军征召入伍而在战后返台失业的台籍士兵。至于广大善良的台湾同胞却是保护“外省人”的。当时率新中国剧社在台北演出,住在台北市三义旅馆的戏剧家欧阳予倩先生,正好目睹了殴打“外省人”的这一幕悲剧:“有50几个人走进旅馆,叫男社员全到外边让他们打,经过旅社主人和两个台湾学生向群众解释,说他们只是剧社的演员,既非官吏,又非商人,群众才退去。”当然,应当承认,满街殴打外省人的情况,的确也激起了省籍矛盾。老记者王康年追忆当年他从馆前街一家旅社楼上窗口,“看到满街打外省人的景象,既气愤又伤心,我想不到台湾同胞竟如此残忍。冤有头,债有主,长官公署开枪杀人,你们去打长官公署好了,为什么找无辜的外省人出气。”欧阳予倩指出“事件是积愤触发的,排斥外省人,不过是一个小插曲。”

为了平息民众的愤怒,解决各地民众的暴动,3月1日,台北市参议会邀请“国大代表”、“国民参政员”及省议员等组织“缉烟血案调查委员会”,并建议行政长官陈仪筹组“2·28事件处理委员会”,由省内各参议员、“国大代表”以及商会、工会、学生、民众、政治建设协会等五方选出的代表组成。3月3日,“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召开首次会议,会中商定军队撤回军营,地方治安由宪警和学生青年组织治安服务队维持。随后,全省各地以县市参议会为主体的“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地方分会相继成立,竞相开会,并提出事件处置的对策与政治改革的要求。“2·28事件处理委员会”也逐渐由一个原本只是在平息事件、料理善后的临时组织,发展成一个开展政治改革运动的团体。3月5日,“2·28事件处理委员会”正式通过组织大纲,提出“改革台湾省政治”的宗旨;3月6日,“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发表的告全国同胞书中更指出,“2·28事件”的发生“目标在肃清贪官污吏,争取本省的政治改革”。3月7日,“2·28事件处理委员会”提出“改革方案四十二条”(后精简为32条),包括要求省自治、保障人民各项基本权利、撤销贸易局和专卖制度、废除苛捐杂税,接收日产由省政府自行处理等多项内容。行政长官陈仪一方面对“2·28事件处理委员会”的意见和改革纲领虚与委蛇,另一方面则电请蒋介石派遣整编21师的一个加强团来台“镇压叛乱”。3月8日中午,宪兵队第四团团长张慕陶与“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委员进行谈话,除肯定政治改革目标,呼吁勿牵涉军队之事以刺激“中央”外,并以生命担保“中央”决不调兵,“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当天就发表取消这32条的声明。然而,蒋介石派往台湾的21师已经出发,而这32条也就成为“反抗中央背叛国家阴谋”的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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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事件”只是一种自发的民变,并不是什么叛乱,其提出的口号也只是要求“民主”和“自治”而已,但是国民党当局却采取了残酷的镇压手段。南京政府接到陈仪有关“2·28事件”的报告后,无论是蒋介石还是其他高层官员,都认为要以叛乱案处理,派出军队坚决镇压。在国民党的残酷镇压下,“2·28事件”最终以失败告终,“2·28事件处理委员会”被当成非法组织解散,参与“2·28事件处理委员会”的成员被列为“叛乱首犯”或遭逮捕或被处死。

3月8日下午,就在张慕陶向“2·28事件处理委员会”保证中央绝不调兵的一小时后,国民党的增援部队第21师抵达基隆,接着从福州运来的宪兵第四团两个大队也登陆基隆港。同时,21师的另外3000名士兵则在高雄登陆。这些援军登陆后,便开始进行血腥镇压,状况十分惨烈。根据基隆市一名职员供述,在他亲自看到或听到的范围内,市警察局在要塞司令部的指挥下,抛入海中的市民达2000人;凡是被发现有日据时代的任何徽章、帽子、旗子及防空演习用的臂章,其家中的男人一概被抓。一位基隆市民事后讲述:“登陆的士兵对着码头工人与苦力,未加任何警告就突然用机枪扫射,瞬时有数十名、数百人的工人应声倒下,悲鸣与哀号声四起。市民见状便乱奔乱窜,慢一步的人就可能成为枪口的猎物。死伤者到处皆是。我的人生观与中国观一下子颠倒过来”。

3月8日当天,陈仪一听到援军登陆基隆后,立即下令解散“2·28事件处理委员会”,并颁布戒严令,开始由武装的特务、宪兵、警察抓捕“叛乱分子”。在铁路管理委员会执行任务的30多名青年学生则全体被捕,有的被刺刀刺死,有的被推出窗外。一位法官是这样讲述的:陈仪于8日下午,先派了一个大队包围中山堂,其中的一中队冲进中山堂内,将各楼各室正在处理各部门事务的学生、青年共200名,乱杀一阵。9日至13日之间,足足四夜,到处都有军队在开枪。马路上、小巷内,铁路边,到处是死尸。对于国民党援军的滥杀行为,美国国务院发表的《对华白皮书》中是这样记述的:3月9日起,在美国领事馆的宿舍前面,工人并未有任何挑衅行为,就被刺刀刺死。妇女从家中被拉走,老人跑出来抗议,即被两军人砍倒。服务于教会的一位加拿大籍护士,勇敢地在枪林弹雨中抢救受伤的人们,当她带领负伤者往医院的途中,军人就从后面开枪。有军人看到任何喜爱的东西,就掠夺过来,也抢夺行人的钱财。领事馆附近一带,许多商店主人被射击。

3月10日,国民党即将镇压台中市的风声不断传来,以致整个台中人心惶惶,秩序益加混乱。“二七部队”为避免冲突伤及无辜的市民,乃决定撤守埔里。3月13日,国民党军在林献堂等人的欢迎下进入台中市。虽然不敢公然镇压,但特务人员却暗中绑架、谋杀异议分子,并下令通缉谢雪红、林西陆、杨克煌等人。3月14日至16日,“二七部队”与大举进攻而来的国民党军展开激烈战斗,但寡不敌众,弹药也几乎消耗殆尽,乃于16日深夜解散,队员各自找寻逃亡之路。

嘉义市是这次起义中规模最大、战况最激烈的地方。3月9日,被包围在嘉义水上机场的国民党军队,派市长和省参议员刘傅到民众的“防卫司令部”讲和,条件与5日所提的同样:一是市民所携武器全部集中于警察局,不得使用。二是市民提供白米20袋、蔬菜水果3000斤。另一方面也派嘉义中学校长唐玄飞往台北请援。3月10日,“防卫司令部”再次答应,便于11日推举陈复志等12名代表,分乘两辆满载着食物、青菜和香烟的卡车运往机场。不料途中遭受国民党军队的埋伏袭击,除了三人逃脱外,其他代表尽被捕杀。失去领导者的民众军队,顿时陷于混乱状态,且遭受国民党军队的乘势反攻。12日下午,大批国民党军队空运到嘉义机场,立即在嘉义市内展开抓捕行动,有数百名市民惨遭杀害。

3月6日,高雄市“2·28事件处理委员会”为了减少牺牲,彭清靠、涂光明、曾凤鸣、林介等4名市参议员与市长黄仲图前往寿山拜访要塞司令彭孟缉,要求解除武装。彭听到这一要求后勃然大怒,加之涂光明等人在谈判中破口大骂蒋介石和陈仪,彭孟缉当场将涂光明、曾凤鸣、林介三人枪毙,彭清靠则被捆绑一夜后于7日释放。3月9日,增援部队登陆后,就到处搜捕、镇压、短短几日内,高雄市民2700余人惨遭杀害,受伤者不计其数。

国民党当局当时锁定的镇压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批评政府者,二是“2·28事件处理委员会”成员及其助理人员,三是青年、学生、教员、律师等,以及所有与事件有关系者。陈仪当局自3月9日以后,即开始有计划地逮捕台湾的知识界精英。许多著名的教授、律师、医师、民意代表、教员、地方领袖、社会名流,纷纷被捕,或下落不明,或已被处决。“2·28事件处理委员会”总会及全岛17个县市分会的领导成员及其参加者大多惨遭杀害。其中台北被杀害的知名人士有林连宗(省参议员)、宋斐如(人民导报社长)、施江南(四方医院院长)、吴鸿棋(台湾高等法院推手)、林宗贤(板桥镇长)、黄朝生(台北市参议员)、李仁贵、陈屋、徐春卿(同上),林桂端(律师)等。13日,陈复志、潘木枝、陈澄波、张昭田等共26名嘉义士绅被捕,最后在嘉义火车站前广场遭枪决。高雄市有王石定、王永平、黄赐、许秋琮等34位士绅都被捕,在市政府内枪决。上述精英分子被害的个案举不胜举,而且几乎都没有经过公开的审判。至于被捕坐狱者,则更不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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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数天的军事行动,至3月13日,台湾全岛已完全纳入当局的控制之中。随着3月17日“国防部长”白崇禧抵台“宣慰”,镇压形势稍有缓和,但是接下来的“清乡”及持续的“绥靖”工作,又为台湾社会带来人人自危的恐怖气氛。

3月14日,台湾省“警备司令部”宣称:“至3月13日止,全省已告平定,即日起开始肃奸工作,凡我民众,对于奸伪分子应随时注意检举密报附近军宪警,予以拘捕,绝对禁止任何人窝藏奸伪分子,如敢故违,定予同罪。”于是省警备司令部立即借“户口调查”名义,进行全面搜查或突击检查,并巧妙运用“五人联保”的连坐制度及“密告奖金制度”,逮捕了很多异议分子。当时被捕的著名人士就有:林宗贤(国民党参政员)、郭国基(省参议员)、林日高、洪约白、马有岳(同上)、潘渠源(台北市参议会副议长)、骆水源(台北市参议员)、黄定火(同上)、陈华宗(台南县参议会副议长)、吴新荣(台南县参议员)、蔡丁赞(台南市参议员)、林西陆(台中建国工业学校教务主任)、张文环(作家)、林连城(台中市参议员)、陈万福(台中县参议员)、李金聪(高雄市参议员)、郭万枝等等。除了上述知名人士外,还有很多有名或无名的中坚分子被捕入狱。

3月20日,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司令”陈仪,发布“为实施清乡告民众书”。主要有两大目的,一是交出武器,二是交出“恶人”。在“清乡”期间,许多民众为了怕家中保留的一些日军遗留物会引祸上身,50年代的一些与军器无直接关系的物品也都缴交出来,军方则照样全收。由于“恶人”的标准,纯属当局的主观认定,因此人人自危,什么时候会成为“恶人”,谁也不敢保证。“清乡”的时间很长,几乎延续到1949年以后国民党政府逃台,与50年代的“白色恐怖”时代相衔接。

在“2·28事件”中,究竟死伤多少?至今仍难有确切的数字,但死难者逾万人是毫无疑问的。这是台湾现代历史上的一大悲剧,是国民党专暴、残酷统治在台湾的写照,也是国民党日后在台湾失去政权的历史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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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事件”是台湾民众反对国民党反动政权腐败统治的一种自发性的群众反抗事件,属于当时全国各省市反对国民党残暴统治、反对内战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次人民民主自治运动,其主要要求是打倒贪污腐败,进行政治改革,实行地方自治。但是国民党当局却给这个事件戴上“企图颠覆政府、夺取政权,背叛国家”的叛乱罪名,进行残酷的镇压,它给台湾同胞心灵上造成的伤害是深远的。

“2·28事件”后,台湾地方势力元气大伤,已不可能再向国民党挑战,但国民党的形象也在台湾民众中破坏殆尽。台湾同胞的心底,自此深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这也成为威胁国民党对台统治的最大内在因素。虽然为了安抚台湾同胞,国民党派白崇禧、蒋经国等到台“宣慰”,“2·28事件”影响深远白崇禧宣布了处理此次事件的四项原则,如调整地方政治制度,将行政长官公署改为省政府,各县、市长提前进行民选,尽量缩小民生工业之公营范围等等。但是,因“2·28事件”而造成的省籍对立,却不是几条安抚措施所能消弭的。国民党退据台湾之后,用各种方法去抚平这道历史的伤疤,虽收到一定的效果,但此后数十年,省籍矛盾的阴影仍然困扰着台湾当局。“台独”分子更是不断地重翻“2·28”的旧账,以挑动台湾同胞对国民党甚至整个大陆的不满情绪。有人因仇恨国民党的暴政,呈现出来的心理反应,连国民党推行的“国语”运动都加以彻底抵制,许多人几十年来一直坚持讲台湾话而从不讲一句普通话。有人在“立法院”用台湾话骂国民党的官员们,台湾人会拍手称快。这种情绪显然带有“盲目”和“狂热”的成分。根植于“刻骨铭心”上面的“盲目”和“狂热”的心态,正是反对党所需要的“宝贵资源”。“台独”分子则正利用台湾人的这种情绪,大搞“台独”分裂活动。“台独”分子不断宣称,“国民党从大陆过来压迫台湾人,中共也是大陆人,他们的‘兄弟’,都不是‘好东西’”,不断利用岛内的省籍矛盾来煽动台湾“独立”!

在台湾生活几十年的蒋经国对台湾同胞的这种“情绪”,始终很不理解。蒋认为他在台湾搞了那么多改革,可台湾人还那么反对他而感苦恼。他虽然说“我也是台湾人”,想借此来缓解“省籍”矛盾,但是台湾同胞仇恨国民党政权的心态一点也没有减少。“2·28事件”真相依然迷雾重重,台湾人民的悲愤仍未平息此后,“台湾进入一段很长的政治冬天”,台湾同胞与国民党当局之间、本省籍与外省籍之间产生了严重矛盾与隔阂,给当代台湾政治生活留下了深深的阴影。所以“2·28事件”是台湾当代史上一个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它所造成的“二二八情结”,至今在台湾政治生活中仍然有一定影响。台湾学者王晓波说过:“我愈发觉得‘2·28事件’这一死结非要解开不可,否则永远成为台胞心灵深处的隐痛及阴谋者煽动的口实和利用的条件”。








国民党逃台之初,党政系统瓦解,经济恶化,人心骚动,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的国民党政权为强化对台湾人民的统治,确保孤岛偏安,在台湾大搞恐怖、专制统治,并由此拉开了50年代“白色恐怖”之序幕。

1949年5月19日,国民党在大陆全面溃逃前夕,刚接任台湾省主席不久的陈诚秉承蒋介石之意,通过台湾“警备司令部”颁布“戒严令”,宣布台湾地区处于“战时动员状态”。台湾从此开始了长达38年之久的“戒严”时期,开创了中外历史上“戒严”时间最长的先例。

为了让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合法化,早在1948年4月18日,国民党当局就通过了由王世杰等700多名“国大代表”联合提出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提案,规定:“总统在动员戡乱时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为紧急处分,不受宪法第39条(经立法院通过或追认)或第43条(发布紧急命令依照的程序)所规定程序之限制”。“临时条款”通过才半个月,蒋介石便签发了《全国动员戡乱案》。

5月19日,台湾省“警备司令部”宣布,自5月20日零时起实行全省戒严,除基隆、高雄、马公3个港口在警备司令监护下开放外,其余各港一律封锁,严禁出入。该戒严令还规定:(一)自同日起基隆、高雄两市,每日上午1时起至5时止,为宵禁时间,其他各市除必要时,暂不宵禁。(二)基隆、高雄两市各商店及公共娱乐场所,统限于下午12时前停止营业。(三)全省各地商店或流动摊贩,不得有抬高物价闭门停业、囤积日用必需品、扰乱市场之情事。(四)出入境旅客,均需登记手续,接受出入境检查。(五)严禁聚众集会、罢工罢课、游行请愿等行动。(六)严禁以文字标语或其他方法,散布谣言。(七)严禁人民携带武器或危险物品。(八)居民无论家居外出皆须携带身份证,以备检查,否则一律拘捕。该“戒严令”宣布有下列行为者处死刑:造谣惑众者,聚众暴动者,扰乱金融者,抢掠财物者,罢工、罢市扰乱秩序者,鼓动学潮、公然煽动他人犯罪者,破坏交通通讯器材者,妨害公众之用水及电器煤气事业者,放火决水发生公共危险者,未经允许持有枪弹及爆炸物者。按照“戒严法”的规定,1946年由“国民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宪法”中保障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十之八九被冻结,人民的人身自由,居住及迁徙的自由,言论、讲学、著作及出版的自由,秘密通讯的自由、集会及结社的自由,以及人民的生存权、工作权、财产权,请愿、诉愿及诉讼权,非现役军人不受军法审判等等,都已无从提起。

在颁布“戒严令”之后,国民党当局又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条令,军事戒严和高度集权的专制独裁进一步强化。诸如“戡乱法”、“戡乱时检肃匪谍联保连坐办法”、“戡乱时期检索匪谍条例”、“惩治叛乱条例”、“台湾省戒严期间报纸杂志图书管理办法”、“台湾地区戒严期间防止非法集会”、“罢工等规定实施办法”、“台湾地区戒严时期新闻杂志图书管理办法”、“动员戡乱时期新闻杂志图书管理办法”、“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会议组织纲要”、“妨害国家动员惩罚暂行条例”等等,达100多种。这林林总总的“非常时期”法律,产生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国民党最高当局的权力大大扩充了,根据“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蒋介石获得了不少不受“宪法”限制的“紧急状态处分权”、“连选连任权”以及设置“动员戡乱机构”、决定“戡乱大政方针”、调整“中央政府”机构的组织与人事,并在维持原有“中央民意代表”职务终身不变的基础上,继续充实所谓“中央民意机构”等等。另一方面,台湾人民的各种基本政治权利和生活自由被剥夺得越来越少,台湾人民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冠以违反“XX管制办法”,依据“XX惩戒法令”,或扣上一顶“私通共匪”的红帽子而遭到惩处。

此外,国民党当局还对所有宣传工具实行严加管制,通过制定“出版法”,以限制新闻、出版的自由。自1951年起,规定不再进行新报纸的登记,直到1987年解除“戒严”的30多年间,全岛只有29家报纸。在“报禁”之下,岛内再无不同声音。

配合“戒严法”的实施,国民党当局在岛内实施特务统治,并且由蒋经国亲自主持,用以对付逃台之初的乱局和民众的不满。

早在1949年7月,蒋介石在高雄召开秘密会议,主导成立了“政治行动委员会”,指定蒋经国、唐纵、郑介民、毛人凤、叶秀峰、张镇、毛森、彭孟缉等人为委员,由唐纵任召集人。该机构的基本任务是:“统一所有情报工作,并使之充实强化。”蒋介石在台湾复职“总统”后,又指令成立“台湾情报工作委员会”(简称“台情会”),彭孟缉任主任委员。该机构负责协调指挥国民党党、政、军、宪、特、情机构。不久,“政治行动委员会”改为“总统府资料室”,由蒋经国一手操持,并接管“台情会”,蒋经国掌握了统治各门派情治机构的权力。至此,蒋介石原先在大陆的“中统”和“军统”两大特务组织已失去作用。“中统”改为“法务部调查局”,“军统”演化为“国防部情报局”和“军事情报局”,统归蒋经国手下。为了便于协调和指挥,蒋经国重新将各情治单位的工作范围加以明确:“法务部调查局”以负责进行社会调查、防止经济犯罪、贪污和漏税为主;“国防部情报局”以负责对大陆的“情报搜集”和建立特务网为主;其他情治单位以防共、防岛内“暴乱”的调查为主。与此同时,蒋氏父子还要求国民党中央党部及社会、海外青年等各部门协同情治单位工作。蒋经国遵照父旨,为“台湾存亡的必要,实施铁腕政策,只要行动可疑,经人检举,一概列入危险分子,格杀勿论”,“白色恐怖”笼罩全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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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台湾特务之多已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原来只在台湾设立一个站的“中统”和“军统”悉数搬到台湾。原来只负责搞军事情报的各军种、兵种的第二处即(情报处),此时也插手搞社会治安。再加上省保安司令部、宪兵队、警察局等,甚至连“国防部”的技术总队都抓人、办人。在有限的台湾岛,横行着“调查局”、“保密局”、“军情局”、“宪兵”、“总政战部”、“国防部二厅”、台湾省警务处等多重特务体系。为了加强控制,特务机构在各阶层、各部门、各团体遍布眼线,并在政府部门和学校中普遍设立安全室。从党政机关到中小学校,从军队系统到社会各界,特务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七大特工系统中,仅就警察系统而言,其规模、权限就到了惊人的程度。全岛有10万多名警察,分属于台湾省警务处、20个县市警察局、87个分局、187个分驻所、12698个派出所、5027个警勤区,警察网遍布岛内各个角落。加上另外六大系统的特工人员,台湾人民随时随地处于警察和特务的监控之中。50年代初,蒋经国手下的特工已达5万人之多。警察、特务和各类情治人员占总人口比例之高、网点之密,恐怕在世界上是屈指可数的。

特务组织不仅负责查办包括共产党地下组织、“亲共分子”、“台独分子”等“政治犯”,而且负责文化检审,有权查禁书报。在经济领域,特务拥有经济管制的大权,凡有买卖金银外汇或私下贷款者,一律以“扰乱金融罪”逮捕。特务组织的各大门派,为了邀功争赏,无事生非,滥抓滥捕,屈打成招,造成大量冤假错案。更恶劣的是,由于台湾当局对特务破案有重赏,有些特务便故意引人犯罪,即当教唆犯,又当执法者,做无本发财的买卖。台湾当局规定,凡破获经济案件,告密者可得赃款30%,破案单位可得35%。于是很多特务便装成犯罪分子,如开设地下钱庄、设立赌场,或假装有外汇要抛售等,引人上钩,一旦有人落入圈套,该特务所在部门马上出面逮捕。因为告密者和破案者同出一门,落网者的赃款立即有65%落入特务之手。台湾的特务机构权力无边,无所不能,可随时插手政治、经济、军事和文教等各个领域,可以说在台湾一手遮天。

据有关材料披露,到1958年春,台湾官方宣布的颠覆案已达311320件。被捕、被传讯和受到调查者超过130万人,而当时台湾的全部人口还不到1000万人。

国民党当局逃台后,在“汉贼不两立”的观念下,更加仇视共产党,并冠之以“匪”,在岛内一再掀起“反共”高潮。

为把台湾的思想文化纳入“反共”轨道,蒋介石发起“文化改造运动”,发表一系列“反共抗俄”文章,打着三民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的旗号,攻击马列主义。在学校、军队中灌输封建伦理道德,倡导“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在高中高职以上学校成立“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实施“反共抗俄”思想教育。狂热的“反共”文化宣传遍及全岛,弥漫社会一切领域。在文学领域,国民党提倡“反共文学”、“战斗文艺”。为配合“反共”宣传,国民党当局还制造了一系列的“共谍案”,制造看得见摸得着的政治对立面。

为了使“保密防谍”工作更加行之有效,1950年1月27日,根据蒋介石的指示,台“行政院”颁布了《反共保民总体战纲要》。纲要规定动员全岛的人力和物力,实施各种反共战略。纲要还规定,台湾公民必须宣誓:“我自己绝不通匪,并不容他人通匪,如违反此誓言,愿受民众大会制裁。”4月14日,台湾“立法院”修订了“戡乱时期惩治叛乱条例”,扩大惩处范围,加重惩处标准,扩大军、警、宪、特的权力。6月13日,蒋介石下令颁布“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该条例规定:发现匪谍或有匪谍嫌疑者,无论何人均应向当地政府或治安机关告密检举。人民居住处所有无匪谍潜伏,该管保甲长或里长应随时严密清查。各机关、部队、学校、工厂或其他团体所有人员,应取具二人以上连保,如发现有图谋潜伏,连保人与该管直属主管人员应受严厉处分。治安机关对匪谍或有匪谍嫌疑者,应严密注意侦察,必要时予以逮捕。

为强化对人民群众的控制,国民党把在大陆时期所搞的“保甲连坐”制度照搬到台湾。1953年8月,台“行政院”颁布《戡乱时期检肃匪谍联保办法》,逼迫人民互相监视,彼此检举,如发现某人是匪谍,被联保者即使毫不知情,也要受到牵累。1955年6月至8月,国民党又在台湾搞所谓“在大陆被迫附匪分子总登记运动”,要求曾在大陆参加共产党的党、政、军、经济、文教、社会团体及各公私团体者,曾在共产党的工商机构、宗教组织工作过的人,曾接受过共产党的军事、政治、社团、文教、民运、乡镇工作等训练的人,曾受共产党直接利用或“附匪分子”间接利用的人,都要到保安司令部办理登记。用当时台湾省主席严家淦的话说“凡是匪谍以及态度不暗不明、模棱两可的人,都将视为危险人物,必定要予以清除”。

由于国民党当局颁布的登记标准本身就是“灰暗不明、模棱两可”,因此谁有“嫌疑”,完全由特务胡乱判定。当时有些情况荒唐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步。如《时事杂志》的创办者童轩孙本人以及所办公司的经理、会计、职员一起被捕,询及原因,竟然是因为特务从他家抄出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特务们居然把作者马克·吐温误看成为马克思。又如后来获诺贝尔奖的李政道先生的母亲张明璋,仅因家中留宿一位广西大学时期的同窗,便被扣上一顶“掩护匪谍”的帽子,被捕入狱。诸如此类例子,多如牛毛,举不胜举。1950年5月,蒋经国宣布已破获匪谍80余个单位,其中仅“苏艺林案”就逮捕100多人。曾担任过台湾行政长官与浙江省主席的陈仪,总参谋次长吴石中将、第4站总监陈宝仓中将、陆军聂曦上校等,也均因牵入不同的“通共”案件而被处决。




江南著《蒋经国传》中曾这样记载50年代初的台湾:“翻开1950年前半年的《中央日报》,‘匪谍某某等数犯,昨日枪决伏法’的标题,一周出现好几次。保密防谍的口号,透过各种传播媒介,普及全岛每一个角落,以匪谍名义送往青岛东路军人监狱、台东绿岛,或用麻袋捆扎,未经司法程序,丢进海里喂鱼的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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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退守台湾后,对台湾的左派力量进行了大规模的政治清洗。在“白色恐怖”的狂潮下,一个个立志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台湾青年长啸悲歌,在大时代的汹涌浪涛中无声无息地淹没了。依据“政治受难者团体”估计,在1950至1960年的10年间,约有三四千人在“白色恐怖”中殉难,六七千人受到监禁,而且政治迫害的灾难一直持续下来,不仅左派势力受到严重打击,更有不少无辜民众受到波及。

“2·28事件”被国民党援军镇压下去后,台湾的政治气氛顿时为一片“白色恐怖”所笼罩。那些为特务利用、参加治安维持队的天真、热情的学生,首先遭到被杀害的厄运。但是,幸存下来的“台湾学生联盟”的进步学生并没有被“白色恐怖”所吓倒。据学运领袖之一的吴克清说,因为他们在“2·28事件”中看到中共地下党员的献身和牺牲,认识了中国共产党,因此在“白色恐怖”中纷纷有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的地下组织,有一部分地下党员转入山区坚持游击战争。事实上,据国民党官方的统计资料显示,台湾地下党员人数,经历了一场“2·28事件”后,反而从70人急增为285人。然而,总的说来,战后台湾的学运在“2·28事件”后,不得不暂时在校里沉寂下来,学运的主要领导人如郭琇琮、吴克泰、陈炳基、叶纪东等人也潜入地下,参与及领导了一场更加艰巨而全新的斗争。1947年,在内地的台湾省公费生组成的“台湾同学会”,利用暑假,组织演讲团,在台湾各地开展巡回演讲,介绍大陆学生运动的情况,传播新的思想。通过这一新的启迪与鼓舞,一度沉寂下来的校园学生运动,又从1948年春天开始逐步高涨起来,到了1949年春天,也因台大和师范学院发生的“四六事件”而达到战后台湾学运的高潮。但是,没过多久,这股向往“红色中国”的左翼势力就被随之而来的“白色恐怖”狂潮淹没了。

“2·28事件”后,台湾社会秩序表面上恢复了平静,实则人心仍然浮动。当时大陆局势多变,国民党政权连连败退,各地学潮风起云涌,台湾亦不例外,台大、师院两校学生,先后联手走上街头示威,表达对当局的不满。4月6日,台湾警备司令部出动大批军警,突然包围台湾大学和台湾师范学院,逮捕数十名从事民主宣传活动的学生,通缉若干进步人士,此事史称“四六事件”。经过“四六事件”的打击,校园和社会中的反国民党势力又被瓦解。

抗战时期的蒋介石(中)、蒋经国(左)与蒋纬国(右)1949年3月20日,台大和师院的学生共乘一辆自行车,经过中山路派出所被抓了,那时规定自行车不得载两人,警察要罚款,学生不肯,警察就把学生扣留,并转送第四分局处理。消息很快传到师院和台大,听说同学被警察抓去,要罚款又挨了打,两三百名学生去包围第四分局,要求释放学生。这一波抗议无结果后,两校学生自治会还临时开会决定,翌日发动全校罢课游行示威。

3月21日,台大学生在罗斯福路校本部集合,整队出击,师院学生也整队出发,队伍约千余人。两队会合选出十多名主席团指挥游行,并派人担任纠察维持秩序,游行队伍沿途高唱“团结就是力量”,高呼“反内战要和平”、“反饥饿提高公费”、“警察无权打人”。游行队伍抵达警察总局的大门口,静坐抗议,由主席团代表学生向局长提出五项要求,局长口头应允,以免事情扩大。这次游行请愿和平落幕,学生各自解散回校。

3月29日青年节,台北市大、中学学生联合会宣布成立“学生联盟”,决定以“结束内战,和平救国”、“反饥饿反迫害”等诉求,于当夜在台大法学院操场举行“青年晚会”。国民党当局十分震惊,动用党政军警特力量,对校园内的学运活跃分子严密监视。4月,台湾省主席兼警备总司令陈诚自南京抵台,下令清查学生运动主谋分子,准备抓人。4月5日,“警总”提供一份黑名单,要拘捕台大21名、师院7名领导学运的学生。

4月6日半夜,“警总”决定拘捕黑名单上的学生,同时发动宪警部队,团团包围师范学院,宪警派人向学生表示,只要交出名单上的人即可,与其他学生无关。但学生坚拒警方要求,关闭宿舍大门,一遍遍地高唱“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我们是暴风雨中的海燕,勇敢地飞向天空”等歌曲,并向宪兵们喊话,要他们“赶快回去,不要自己人打自己人”、“不要做国民党的帮凶,不要做别人的走狗”,但宪兵们毫无反应。天亮后,宪警决定攻坚,逐渐缩小包围圈。师院的学生都跑到楼上,并以桌椅堵住楼梯口。黎明时分,宪警攻入宿舍二楼,学生抵挡不住,四处逃命,但被宪警逐一抓起来,大概有两百多人统统押上大卡车送到第6部队营区。事后许多学生遭到逮捕、被判入狱,甚至丧失生命。

“4·6事件”后,国民党政府宣布“戒严”,全省笼罩在“白色恐怖”的阴影下。校园自此也全面进入“白色恐怖”时代,军训教官进入校园,情治人员渗透学校,学校师生的言论更受到政府的钳制,学生运动遭受重大挫折。

经历了一场“2·28事件”后,绝大部分的台湾青年不可避免地陷入思想无出路的苦闷状态,他们苦苦地思索着台湾往何处去?事实上,大部分进步的台湾青年对国民党所代表的“白色祖国”绝望了,他们后来便转而倾向共产党所代表的“红色祖国”。台大医院里第三内科主任许强与王耀勋、苏友鹏等部分医生在郭琇琮等人领导下,秘密展开了学习左派理论的读书活动,以极大的热忱,研读巴金、茅盾、老舍、鲁迅等30年代的作品。




1949年9月,以基隆中学师生逮捕事件为序幕,针对所谓的“匪谍”或“潜存的反政府组织”,国民党情治系统在全省各地同时展开了秘密逮捕行动。郭琇琮、王耀勋等左派领袖人物突然在家里被秘密逮捕。1950年5月13日,台大医院第三内科主任许强医师、眼科主任胡鑫麟医师、皮肤科医师胡宝珍和耳鼻喉科医师苏友鹏,同时被捕。这就是有名的“台大医院案”。4位医师从台大医院被押送到保密局以后,首先是填写各自的基本资料,然后就把衣服、皮带、鞋子脱下,交给卫兵检查。结果,卫兵竟然从苏友鹏西装外套的口袋,搜出一本鲁迅的《狂人日记》,这本《狂人日记》则成为“叛乱罪”的惟一物证!

1950年9月7日,军法处裁定许强与郭琇琮、吴思汉、王耀勋等10名同案“共同意图破坏国体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各处死刑并褫夺公权终身”。另外,谢桂林医师等4人也以其他罪名被处死刑。11月29日的《中央日报》刊载了“潜台匪谍14名昨晨被执行枪决”的新闻。

许强等人被执行枪决以后,苏友鹏跟其他同案幸存者也被判决了。苏友鹏因为“1949年10月参加叛乱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5年。苏友鹏后来回忆说:“优秀的人才是非常难得的!日本统治台湾50年,殖民地台湾才出现几个像许强老师、郭琇琮和吴思汉等那么优秀的人才。可是光复才5年,一场白色恐怖的政治风暴就轻易把他们扑杀了。真是可惜啊!”

上世纪90年代初,原来在“国防部保密局”负责抓人的谷正文少将终于站出来现身说法,公布了一本过去的绝密资料——《国防部历年侦破匪叛乱案汇编》。这份文件成为迄今有关50年代台湾政治案件最重要、最有系统的官方记录,包括时间、案情、综合检讨以及主要涉案人员名单和处置方式。其中抓人最多的两个案件是“匪台湾省工委蔡孝乾叛乱案”和“匪重建台湾省工委陈福星叛乱案”,其他百余政治案件中许多是以上两个案件的延伸。

关于陈福星事件,相关记录如下:“1950年5月,以陈福星为中心之北部台共组织已设法与匪共中央取得联系,接奉匪共中央1950年4月指示,乃即召集全省高级匪干商讨建立临时领导机构。至1950年底,全省各地匪党组织已再具规模,并检讨过去失败教训,具体指出以后工作方针,再度展开活动”。重整后的省委组织,在特务机关的打击下,主力被迫从桃园、新竹转移至苗栗地区,但在一些叛徒的告密下,党组织基地暴露。许多重要领导人被捕,被送到台北马场町刑场从容就义。一些人被送到绿岛,在孤岛上一蹲就是十几年,耗掉了宝贵的青春,等到回到家时,人事景物全非,顿有换了人间的恍然。

马场町的枪决刑场成为最重要的历史见证,地下党员们就义前的情景终于被忠实地记录下来。地下党员们在马场町被枪决后,依惯例遗体由家属领回,但也有不少人尸骨不知去向。1952年8月,苗栗县铜锣镇的徐庆兰以“匪谍”罪名被枪决,尸骨无踪。他的妹妹曾梅兰也坐了10年的牢,出狱后一直找不到固定的工作,所有公司的老板害怕惹麻烦,不敢收容她。曾梅兰只好四处打零工为生,偶尔回到铜锣,父母都对她再三叮咛一定要找到哥哥的坟墓。因此只要有空,曾梅兰就骑着脚踏车,到台北每个墓地去找,结果一无所获。1993年5月,曾梅兰认识的一位捡骨师偶然间在台北六张犁公墓的一处草丛边看见一块碑石刻着“徐××”字样,他知道梅兰的哥哥姓徐,却不记得名字,不过他还是跑去告诉梅兰这件事。隔年,梅兰拿着除草的镰刀跟着捡骨师到现场,除去野草,擦拭了字迹模糊的墓碑,上面正是“徐庆兰”三个字。曾梅兰事后说:“我的心非常痛、非常痛,我想,找了那么多年了,终于给我发现了啊,我爹娘交代几十年了,现在才给我发现”。曾梅兰接着意外地发现四周还有类似的碑石,她一个个找下去,竟找到37个形状一样的碑石。很明显,墓主都是当年音信杳无、曾让家属们牵肠挂肚的政治犯,他们无语问苍天,在这野草下静静地躺了半个世纪。

另一案件为“林书扬事件”。林书扬家住嘉南平原麻豆镇,1945年9月抗战胜利,林书扬以满腔热情参加了一个名叫“还中会”的青年组织,宗旨是尽快让台胞了解祖国大陆的政情,为回归做好准备,并揭露国民党的黑暗统治,要求“国共和谈”。“2·28事件”发生后,林书扬被国民党当局认定参与幕后指挥工作,列入“黑名单”。1950年初,麻豆镇农会理事长改选,医生谢瑞仁获得连选连任,而亲国民党当局的人士却惨遭落败,此事引发当局的怀疑与不满。同年5月,国民党当局借故以“匪谍”罪名拘捕了谢瑞仁及其支持者共36人,其中包括林书扬。同年9月,谢瑞仁等3人被判处死刑,林书扬等若干人则被判处无期徒刑,另有10余人被判处15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史称“麻豆事件”。“麻豆事件”改变了林书扬一生,他从此开始了长达35年的铁窗生涯。

回忆绿岛监狱的生活,林书扬感慨地说,没有这一段集中营生活的磨难,他今后的道路很可能就不一样了。在集中营里,狱方的迫害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狱方制造的冤案。如在某人笔记本上改动几个字,将原意歪曲,然后以此为名,将那人拉入“碉堡”刑讯逼供,以图诈出那人或他人尚未交代的案情。二是突击检查。即乘“政治犯”不备或外出劳动之机,全面检查营内每个人的床位,一旦发现笔记中有“反动”或不满言论、违禁书籍,轻则以“抗拒改造”为名施以酷刑,甚至处死。在政治迫害的同时,更是对“政治犯”施以难以承受的苦役。“政治犯”在集中营里的大部分时间被强迫劳动,不是到山上去砍树木,就是到海边去搬运大量的石头垒狱墙。收工后狱方要检查每人任务完成的情况,达到标准的被认为是合作者,否则难免遭到毒打。然而这样的“合作”是难以长期维持的,因为无人可以有足够的体力来长期支撑这种“合作”,更何况一个不屈的心灵怎会指挥它的身体去长期屈从特务们的指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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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底,林书扬成为最后两个被假释的“政治犯”之一。出狱后的林书扬,已由25岁的青年变成年近花甲的老人。不久,他与一位“政治犯”的遗孀结了婚,两颗饱受磨难的心彼此抚慰,但他们没有自己的儿女。为了解决“政治犯”出狱后大多没有正式职业的实际生活困难,出狱两年后,林书扬发起组织了“台湾地区政治受难人互助会”,有近千名政治受难人参与其中,占整个政治受难者总数的1/3,他被大家推选为首任会长。以“互助会”的成立为标志,林书扬正式投入“反独促统”的运动之中。1988年他参加台湾“中国统一联盟”的筹备工作,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1990年参加台湾“劳动党”的建党工作。他一直为促进两岸的和平统一而奋斗,为维护劳工权益而奔走。

此外,包括原国民政府台湾行政长官陈仪、原国民党“国防部参谋次长”吴石以及原台湾电力公司总经理刘晋钰等人也均被控以“受中共鼓动谋反”的罪名而遭杀害,其中又以“吴石案”最为典型。吴石原为国民党高级将领,在大陆期间由中共地下党策反,提供蒋军布防机密资料。1949年,吴石奉命跟随国民党来台,利用其军事首脑的地位,收集机密军事情报以作为解放军进攻台湾的参考。1949年11月,中共华东局派朱谌之利用在台的亲戚关系进入台湾,与吴石联系传递情报。朱谌之与吴石一共见面7次,同时又与中共台湾省工委书记蔡孝乾联系。1950年2月,朱谌之在吴石的协助下搭乘国民党空军飞机回到浙江定海。然而不久蔡孝乾被捕,竟和盘托出,国民党“国防部保密局”立刻通知定海方面逮捕朱谌之,并将吴石隔离审讯,查出一批担任其内线的高级军官。

国民党当局滥杀、捕杀中共地下党员、左翼人士已经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台北街头、火车站、公共场所,处处可见台湾当局用红墨水写的枪毙死刑者名单的布告。电影院每次放映电影的第一字幕就是“通匪者杀”。

台湾学者王欢所著的《烈火青春》是这样记载的:1950年5月14日,宜兰罗东镇上有一户冯姓人家,门口斜倚着几个年轻女孩,这是冯家20岁的女儿冯守娥和她同学在屋前纳凉闲聊,天南地北,还不时传来阵阵歌声。突然,银铃般的笑语戛然而止,少女们抬头望着突兀的来人,对这几个不速之客,冯守娥直觉不妙,好像大祸要发生。来人走到她的面前森然地开口,“冯守娥在这里吗,她人在哪里”,一群人七问八问地就认出了冯守娥。他们说要找她去问话,她只好跟着他们走了。“才一小段路,我看见离我家不远处停了一辆吉普车,车上有七八个人,我赫然发现我哥哥也在里头。车上有一个人,似乎被打得不轻,当时他指认了我,我就这样被带走了”。现年68岁的冯守娥回忆着当年被捕的情景。这一去,4个多月音讯全无。冯家亲人不知道这两兄妹为何被捕,也不知道他们下落何方。这一去,怀抱着读书救国理想的少女,被投入黑狱中困锁了10年的青春,而她的胞兄冯锦辉在1950年10月遭枪决。

高雄女中英语教师陈永生因不满“白色恐怖”,向友人说了孙中山先生主张“容共”,但是现在的政策却和孙先生的政策相反,被人检举于1952年被捕入狱,判处死刑。国民党还以“涉共”罪名逮捕钱静芝等35人。1951年,张伯哲等63人被控以秘密结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的形式讨论当局施政情况,并以激烈文字张贴标语,抨击“政府”,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及12至15年有期徒刑不等。1953年5月28日,出身嘉义市的青年张栋材,背着“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并着手实行”的罪蒋宋夫妇野餐即景名,在晚春的台北马场町刑场凌晨被枪决。

由台湾学者蓝博州所主持的《50年代“白色恐怖”——台北地区案件调查与研究》记录了许多幸存者的回忆,其中就义者郭琇琮的妻子林至洁说:“当时几乎每天都有人被抓去枪毙。这些人被抓出去时都很镇定,他们不是呼口号就是唱歌,唱的歌就是《义勇军进行曲》,呼的口号就是‘共产党万岁’或‘毛泽东万岁’、‘中国民族万岁’。只要窗户关了一半,不让我们看,我们就知道当天有人要被枪毙了。”

一位台湾著名作家在《啊!那个年代,那些人……》一文中这样写道:“对在台湾的事实与想像力中的中共地下党恐怖扫荡,集中、全面进行3年(1950-1953),估计被枪决的有3000到4000人,长期监禁和有期监禁者8000到10000人。但在实际上,以匪谍罪遭到形形色色的罗织坐罪的政治性逮捕、拷问和处决、监禁,终30年戒严时代未尝中断”。这些冤假错案埋下了台湾同胞对国民党当局的不满、仇恨与长期不懈地反抗。


在“白色恐怖”的统治下,国民党当局还加强了对思想文化领域的控制,扼杀自由、进步思想,打击异己知识分子,制造了无数的冤假错案。

总结在大陆失败的教训,国民党当局意识到必须控制文宣机器。退台之初,蒋介石就提出要强化对教育的控制,“要建立伦理、民主、科学的三民主义教育”。对此,台湾教育当局制定了“民族主义的伦理教育、民权主义的民主教育和民生主义的科学教育”的三民主义教育方针。为了贯彻三民主义教育方针,对青年灌输蒋介石所一贯宣扬的民族伦理道德,即“礼义廉耻”和“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以伦理为出发点来启发一般国民的父子之亲,兄弟之爱,推之以邻里乡土之爱,和国家民族之爱”,规定《论语》、《孟子》、《大学》、《中庸》4书作为大中学生必读的基本教材,以控制台湾青少年的思想。同时,国民党当局还向台湾人民灌输“主义、领袖、国家、责任、荣誉”的信念,极力吹捧蒋氏父子,宣传“反共”思想。

为防止大陆的消息传到台湾,国民党当局强迫有收音机的人进行登记。凡是想购收音机的人,先要得到由“保安司令部”审核发给的准购证。一台收音机每年交30元的执照费,还要贴足16元的印花税,执照费和印花税的费用达收音机价值的10%以上,逾期交纳上述两项费用的需加倍处罚。凡是出售无线电器材、收音机和收发报机的单位,一律要将器材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详细填表后交“保安总司令部”。与此同时,一些关于收音机知识方面的书籍也被莫名其妙地查禁。如华南书局出版的《音响扩大机》、《初级短波收音机》、《简易交流式收音机》等书遭禁,其借口是“向不法分子传授收音机知识,窃听毛匪广播。”

对于这种种愚民政策,岛内许多人十分反感,并不断提出质疑。部分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暗中收听祖国大陆的广播,秘密传阅毛泽东著作和各种进步书刊。有人甚至给蒋经国写信提出种种疑问:既说共产主义“违反人性”,为何世界各国纷纷与中共建交?既称中共“乱象丛生”,为何统治大陆近30年未见崩溃?民生主义在台湾实施多年,为何还贫富悬殊?台湾《大学》杂志,于1973年8月发表文章《莫把反共当作遮羞布》,对蒋政权的反共宣传进行猛烈抨击。文章说:“很多见不得人的丑事,都借反共的名义来做,反共变成了那些人的遮羞布。”《联合报》发表文章认为,“反共宣传几乎成了最枯燥的读物,大多数人从不寓目”。蒋介石“保密防谍”的结果是,“越保密越泄,越防谍越多”。

国民党当局对于任何报纸、杂志、书籍都要进行检查,稍有逾越或出轨行为就要遭到清算。1960年9月,《自由中国》因冒昧给蒋介石提了几点建议,结果被以“掩护匪谍”和发表“反共抗俄国策”等罪名被勒令停刊,刊物负责人雷震被判10年徒刑。《自立晚报》因为刊载了对蒋氏父子“不敬”的文字,而被停刊5个月。以刊载幽默文章著称的《人世间》月刊,曾因“几次影射当局”而被停刊数次。专门谈论时事的《时与潮》周刊,被指责为“煽动民间不满情绪”,停刊1年,后又以“藐视法庭”罪名,受到警告。1975年8月创刊的《台湾政论》,刚出5期,就以“煽动叛乱”罪名而被查禁,有关人员被逮捕。

与此同时,国民党利用其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大办党营文化出版事业,企图实现垄断。50年代初,张其昀任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时,一手操纵成立了“中国新闻出版公司”、“中央文物供应社”、“中华文化出版事业委员会”等文化出版机构,出版发行《中国一周》、《新思潮月刊》、《学术学刊》、《国事丛刊》等刊物,并出版《现代国民基础知识丛书》等300多种。这一切使得“党义书籍充斥书肆,反共八股满天飞。”知识分子噤若寒蝉,思想文化界一片死气沉沉。

对于个别知识分子偶尔迸出几点思想火花,或发出几声呐喊,也会引起国民党当局的惊慌失措,便大加打压,使得文坛奇案接二连三发生。

“胡适被批案”。胡适是现代中国的大学者,曾担任北京大学校长和中央研究院院士,新中国成立时去了美国。1958年蒋介石请胡适回台湾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长”,尽管蒋介石为表示对胡先生的欢迎,甚至愿意用自己的稿费来替胡建造公馆,可是这位大学者到台湾后,时刻以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政治民主作为衡量国民党政权民主程度的标准,屡屡发表谴责国民党当局害怕民主、压制民主、反对民主的谈话。结果,他的文章和谈话经常成为台当局观察和舆论管制部门批判的主要目标。1961年冬,胡适在欢迎美国“国际开发总署代表团”时,称如今台湾的民主还不如当年他所处的北洋时代,结果遭到国民党当局规模最大、调门最凶、也是最后一次围剿。1962年2月24日,胡适在参加一次“中央研究院”的酒会时因心脏病突发去世。

“雷震组党案”。雷震早在“护法北伐”期间就已加入了国民党的前身之一“中华革命党”,以后出任过“国民党参政会秘书长”、“国民大会副秘书长”、“行政院政务委员”,去台后任“总统府国策顾问”等职。1949年11月20日,他与友人在台北创刊《自由中国》半月刊,经常对国民党的专制和蒋介石的独裁进行比较隐蔽、相对含蓄地批判。最让台湾当局不能容忍《自由中国》和雷震的有三条:一是10年来始终不懈地对台当局的每一项专制措施和压制民主的政策都要进行评论;二是对蒋介石违反“宪法”,在第二届任期期满后又变为“终身总统”等进行冷嘲热讽和含沙射影式批判;三是准备冲破党禁,公开组织“中国民主党”。1960年9月4日,台湾“警备司令部”对雷震等人采取行动,《自由中国》和筹组“中国民主党”的活动被镇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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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海光事件”。殷海光是著名哲学家金岳霖的弟子,毕业于西南联合大学哲学心理系、科研所哲学部,专门研究逻辑学,1946年任国民党中央机关报《中央日报》的主笔,后主编《青年周刊》。到台湾后,应台湾大学校长傅斯年的邀请,到该校哲学系任讲师、教授,并对国民党政权的认识产生质变,更多从西方民主政治的角度去探讨国民党政治,开始批判国民党专制与蒋介石的独裁。关键性的一步就是参加《自由中国》编辑和撰稿队伍,并成为其中写稿最多、批判国民党当局最有力的人之一,被称为《自由中国》的台柱子。在60年代前期发生的震动台湾文化和知识界的“中西文化论战”中,殷海光为李敖出谋划策,润色文章,被御用文痞们骂为“文化暴徒、西方人的豪奴恶奴”,搞“知识诈欺”。国民党当局虽然没有对他下毒手,可是台湾大学按照有关方面的指示,辞退了这位教授,剥夺了他上讲台的权利,查禁他写的《中国文化的展望》等书籍。

“柏杨案”。柏杨原名郭衣洞。50年代初期就开始发表小说,60年代又包下《自立晚报》的“倚梦闲话”专栏,撰写杂文,到入狱时先后出版了9本小说和21本杂文集。雷震被捕和《自由中国》事件后,柏杨继续运用文学和艺术方式对当局的专制、保守、僵化统治展开批评。针对蒋氏父子“家天下”的局面,他在1968年1月3日,《中华日报》副刊上刊登了一幅《大力水手》的漫画,内容描绘了水手卜派和他的儿子流浪到一个小岛上,儿子对卜派说:“爸爸我也选总统。”卜派怒斥:“老爸没死,还轮不到你。”父亲发表竞选演说时,还以“全国军民同胞……”开头,翻译人正是柏杨。这幅寓意深刻的漫画,立即引起轰动。1968年3月4日,台湾“警备司令部”以“侮辱元首罪”逮捕柏杨,并交付给让人生畏的“军事法庭”进行审判,被判处死刑。审判结果震惊了岛内外,尤其是国际社会,纷纷出面谴责,案犯本人也提出上诉,最后定为判处有期徒刑12年。1975年,漫画中对号入座的“老爸”蒋介石过世,柏杨刑期由12年减为8年,1976年刑满。“上面”告诉他,找遍各个机关,没有位置可安置,“你虽然不爱政府,可是政府却是爱你的,总算替你找了个教官缺,就在绿岛指挥部。”就这样,他又在绿岛“住”了一年多。在国际人士救援压力下,1977年4月1日愚人节,柏杨终于恢复自由,被捕入狱共达9年又26天。

“《文星》案”。主要是围绕作家李敖和《文星》杂志而展开的。《文星》是一个侧重学术文化的综合性月刊,由肖孟能夫妇于1957年11月创刊于台北,以“生活的、文学的、艺术的探讨”为刊物宗旨。创刊4年,成绩平平,没有什么社会影响。只是到了1961年由于李敖文章的大量出现,才使《文星》日益引人注目。

李敖,1935年4月生于哈尔滨,1936年随全家迁至北京,从小就养成读书、买书、藏书的癖好,小学六年级时即为自己布置了一个小图书馆。1949年4月,14岁的李敖带着500多本藏书,随全家迁居台湾,跳班考入台中一中读初二。在台中,他读书更加勤奋,在书库里泡了4年,逐渐对台湾教育制度感到不满。读高中时,因反感台湾中学制度,高三只念了十几天,便自愿休学在家,继续广泛读书自学。1954年夏,李敖以同等学力考入台大法律系,读了不到一年便又自动休学,不久再考入台大历史系。对于台大,李敖甚感失望,于是只好“自由自在自己读书”。台大历史系毕业后,服完兵役,于1961年夏进入台大历史研究所工作。

1961年11月,李敖在《文星》杂志发表了第一篇政论文章《老年人和棒子》,针对国民党统治阶层严重老化的问题,指出老年人不仅不愿意交班而且还会倒打年轻人。此文一出,引起轰动,《文星》亦声誉大增,一跃成为台湾知识界最有影响的杂志,主编和肖孟能夫妇亦对李敖表示赞赏。很快,李敖的大量文字见之于《文星》。李敖以愤世嫉俗之笔抨击传统,嘲讽国民党“好谈道德和正统”,却“挂羊头,卖狗肉,而且狗肉也是当作羊肉贩给别人吃,自己吃美援。”李敖批判僵尸思想在台湾社会借尸还魂,政府空喊选贤任能,却无合理的投票法,喊“不必藏于己”却“囤积居奇的奸商比谁都多”。李敖从否定“传统”,继而发展到否定“道统”,并隐隐发出了“蒋介石应缴权”的呼声。这对长期以来一直以中华民族传统和文化的继承者自居,自诩为中国“道统”和“正统”的象征的国民党政权来说,不啻为当头一炮,引起了国民党政权的不安,开始全面封杀李敖。结果从1963到1966年李敖所写的15本书全部被禁,《文星》杂志被停刊。李敖失去了发表作品的阵地,只好以贩卖旧电器为生。1967年,“台湾高等法院”下令侦办李敖。1971年3月19日,警方以李敖参加“台独分子彭明敏叛乱案”为由,予以逮捕并判刑10年,直到1976年出狱。

“毛语录事件”。1970年台北市日本新力电器公司的台湾总代理,为了推销公司新出品的一种小型录音机,特委托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宣传。很快,广告公司设计的广告在《中国时报》上刊出。在报纸第一版上,除了印有录音机的照片外,还有四句一号粗字套红的宣传广告文字:



直题上句是:“复兴文化的新利器”;

直题下句是:“录音器材的大革命”;

两句横题是:“毫毛细语,传真实录。”

万万没料到,广告设计人员独具匠心的创作到了“警备司令部”检查人员的眼里,就成了大逆不道。因为,当时大陆正开展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亿万人民正在热火朝天地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语录。而这四句广告文字当中,正好组成“文化大革命”和“毛语录”的字样。这在本来神经过敏的特务眼里,当然就构成了大罪。“警备司令部”在广告刊出的当天上午,即派出大批人员,到《中国时报》调查广告来源,逮捕了广告设计人员,并命令广告公司撤回原准备第二天在《联合报》刊登的同样广告。广告公司、《中国时报》等有关单位和人员,也因为工作“失察”而受到相应的处分。

50、60年代对台湾而言是一个残酷、苍凉、荒漠的年代。在国民党实行“白色恐怖”统治下,许多人遭受不白之冤,许多人被抓、被判刑、被枪决。据不完全统计,1949-1952年,被当局以“匪谍”、共党人员名义枪毙的达4000人左右,而被以同罪判处有期、无期徒刑者有8000到10000人,至于被秘密处决者则无从统计。1993年,在台北六张犁公墓附近,就发现163座当年在“白色恐怖”下被杀害者的坟墓。台湾《中国时报》于1995年2月27日所刊登的《回顾50年代“白色恐怖”》一文指出,在国民党败退台湾后的前10年的政治清查中,历史学者估计约有5万人被捕,被定罪的约在1万人以上,被枪决的合计4000人左右。“白色恐怖”造成成千上万的冤案,许多优秀青年和抗日一代的台湾人惨遭迫害。“白色恐怖”造成了这样的可悲结局:“人性被扭曲,互不信任的人际关系和阳奉阴违的社会风气,很快蔓延到台湾整个社会。另一方面,奉承和追随得势的人则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也强化了国民党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和台湾社会的矛盾,加深了台湾民众对国民党的不满与仇恨。



直题上句是:“复兴文化的新利器”;

直题下句是:“录音器材的大革命”;

两句横题是:“毫毛细语,传真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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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年代对台湾而言是一个残酷、苍凉、荒漠的年代。在国民党实行“白色恐怖”统治下,许多人遭受不白之冤,许多人被抓、被判刑、被枪决。据不完全统计,1949-1952年,被当局以“匪谍”、共党人员名义枪毙的达4000人左右,而被以同罪判处有期、无期徒刑者有8000到10000人,至于被秘密处决者则无从统计。1993年,在台北六张犁公墓附近,就发现163座当年在“白色恐怖”下被杀害者的坟墓。台湾《中国时报》于1995年2月27日所刊登的《回顾50年代“白色恐怖”》一文指出,在国民党败退台湾后的前10年的政治清查中,历史学者估计约有5万人被捕,被定罪的约在1万人以上,被枪决的合计4000人左右。“白色恐怖”造成成千上万的冤案,许多优秀青年和抗日一代的台湾人惨遭迫害。“白色恐怖”造成了这样的可悲结局:“人性被扭曲,互不信任的人际关系和阳奉阴违的社会风气,很快蔓延到台湾整个社会。另一方面,奉承和追随得势的人则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也强化了国民党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和台湾社会的矛盾,加深了台湾民众对国民党的不满与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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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年代对台湾而言是一个残酷、苍凉、荒漠的年代。在国民党实行“白色恐怖”统治下,许多人遭受不白之冤,许多人被抓、被判刑、被枪决。据不完全统计,1949-1952年,被当局以“匪谍”、共党人员名义枪毙的达4000人左右,而被以同罪判处有期、无期徒刑者有8000到10000人,至于被秘密处决者则无从统计。1993年,在台北六张犁公墓附近,就发现163座当年在“白色恐怖”下被杀害者的坟墓。台湾《中国时报》于1995年2月27日所刊登的《回顾50年代“白色恐怖”》一文指出,在国民党败退台湾后的前10年的政治清查中,历史学者估计约有5万人被捕,被定罪的约在1万人以上,被枪决的合计4000人左右。“白色恐怖”造成成千上万的冤案,许多优秀青年和抗日一代的台湾人惨遭迫害。“白色恐怖”造成了这样的可悲结局:“人性被扭曲,互不信任的人际关系和阳奉阴违的社会风气,很快蔓延到台湾整个社会。另一方面,奉承和追随得势的人则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也强化了国民党专制独裁的政治体制和台湾社会的矛盾,加深了台湾民众对国民党的不满与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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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败退台湾后,时刻思考的主题之一就是如何完成“反攻大陆”的“复国梦”。因而在逃台之初,一直把“反共复国”、“军事反攻”作为其基本政治路线。但历史却证明,蒋介石所谓的“反共复国”根本就是自欺欺人的“政治神话”。

由于台湾特殊的地理位置,早在19世纪中叶,美国就对台湾有特别的“好感”,当时就有人建议“美国应占领台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军事情报局“远东战略小组”台湾问题专家乔治·柯尔建议战后由美国“托管”台湾,但1943年《开罗宣言》确认了中国对台湾的主权,台湾应归还中国,这一“托管”阴谋破产。接着,“远东战略小组”又另谋方略,试图从日本手中抢占台湾,然后由美军暂时统治,战后再成立“台湾共和国”,美集权力与荣耀于一身的蒋宋夫妇国并为此特别培训了一批准备接管台湾的行政人员,但因日本的提前无条件投降而破灭。之后,美国又酝酿了好几次企图占领、“托管”台湾的阴谋,但在中国人民及国民党政府的强烈反对下均未得逞。

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战争中的节节胜利及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的成立,美国开始对腐败的蒋介石政权失去信心。为了与新中国打交道,美国对台政策也稍作了一些策略性的改变。1949年10月初,美国国务院召开了远东问题圆桌会议,确定了新的对台政策:美国政府确信蒋介石已经永远被赶出了中国大陆,中国共产党的军队不久将攻占台湾;美国与蒋介石政权之间的关系也就从此结束。1949年12月23日,美国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台湾的政策宣传指示》的第28号密令,强调了台湾从历史上、地理上都是中国的一部分,它是一种严格的中国责任;还重申了《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1950年1月5日,杜鲁门总统代表美国政府发表了《关于台湾的声明》,声明再次确认《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中关于台湾归还中国的条款,宣告美国对台湾或中国其他领土也无掠夺的野心。1月13日,赴美求援的宋美龄在饱受冷落之后黯然返台。不久,美国开始将美侨自台湾撤走,暗示美国已认定台湾很快将被共产党攻占。

1950年4月1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起海南岛战役,蒋军一触即溃。5月19日,人民解放军解放舟山群岛,计划向台湾岛挺进。这时,台湾的老百姓,人人盼望解放军早日登台,国民党的残兵败将则在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情绪下,准备迎接毁灭性的最后一击。至于蒋介石本人,则已经对手下将领明言:“如果台湾不保,我是决不会走的”。据蒋经国后来回忆,当时蒋介石已下定“杀身成仁”的决心,并勉励其他将领“要在国家最艰难的时候,选择最有意义的死”。正当国民党政权走投无路之时,远东局势却发生了有助于台湾方面的变化。1950年2月,毛泽东率中国党政代表团访苏,双方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苏结盟是苏联长期支援中国革命的必然结果,也是当时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对垒的产物,但却打破了美国鸽派认为北京政权将在苏美间保持中立的幻想,也助长了美国右派议员和军方鹰派要求援蒋的声音。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而此时中国大陆正准备渡海解放台湾。杜鲁门在右翼政客和军方鹰派的鼓动下,错误地认为朝鲜人民军越过“三八线”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将渡海攻台都是执行苏联的战略方案,将斩断美国在西太平洋的防线,因而决定作出强烈反应。

6月27日,杜鲁门一反过去的态度,发表声明公开声称“共产党部队占领台蒋介石的故乡——浙江奉化溪口镇湾,将直接威胁太平洋地区的安全,及在该地区执行合法而有必要任务的美国部队,因此,我已命令第七舰队阻止对台湾的任何进攻”。在杜鲁门的命令下,1950年6月29日,美国第七舰队的2艘巡洋舰、6艘驱逐舰、1艘补给舰侵入台湾海峡,公然干涉中国内政。杜鲁门“6·27声明”发表后,美国政府根据美国国会于1949年通过的“共同防御援助法”,主动与台湾以换文形式签订了所谓“台美联防防卫互助协定”,至此,美蒋关系重新修好。

1952年11月,共和党人艾森豪威尔出任总统后,美国对台湾政策由“保台”转向积极支持,竭力推进与国民党当局的合作。1953年2月2日,艾森豪威尔在首次国情咨文中说明,因为中共“一贯地拒绝联合国军队司令部的停战建议,要美国海军替中共负起防御责任的情况就毫不合乎逻辑,毫无意义了”,“我正下令不要再使用第七舰队来屏障共产党中国,我们绝没有义务来保护一个在朝鲜对我们作战的国家”。这番讲话被台湾当局视为美国将支持国民党反攻大陆的信号。2月5日,蒋介石发表声明,称艾森豪威尔“此一决定,无论在政治与军事上以及在国际道义上,实为美国最合理而光明的举措”。7月15日,美国太平洋舰队司令部认为,为了保卫大陆岛屿的“安全”,台湾应该采取包括在大陆沿海进行海空巡视侦察在内的必要军事行动。8月20日,台美军事力量在台湾海峡举行联合演习。

1954年12月3日,台美正式签订了“共同防御条约”。条约本身并未就“共同防御问题”提出过多的设想和规划,只是按照已经在执行的双方协定继续进行,但条约签订意味着双方已结成事实上的同盟关系。这一条约的签订,使美国获得了在台湾地区“合法”驻军的权利,“条约的存在也视为美国阻止台湾与中国其他地区寻求统一所用的法律手段之一”,给中国的统一增加了更复杂的因素,是美国公开阻挠中国解放台湾、干涉中国内政的严重步骤。1955年1月28日,美国国会通过“台湾决议案”,决定“授权美国总统于其认为必要时,得使用美国武装部队专事确保台湾与澎湖列岛以防武装攻击”。与此同时,在美国的保护下,美国军舰、飞机进驻台湾,对台经济、军事援助逐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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